四川省体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户外运动企业、协会和俱乐部 摸排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体 育 局
川体产〔2021〕13号
四川省体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户外运动企业、协会和俱乐部
摸排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部门:
为进一步摸清我省户外运动发展情况、掌握组织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的市场主体具体诉求,促进户外赛事活动规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户外运动企业、协会和俱乐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辖区范围内负责组织、策划、实施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登山、航空、山地马拉松、轮滑、越野跑、帆板、激流、山地自行车、皮划艇、汽摩、海钓、冰雪)的企业、协会和俱乐部。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实情。通过走访、集体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摸清本地区从事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组织的企业、协会和俱乐部的服务项目、活动组织频次、从业人员资质等相关情况。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由实际经营活动所在地负责摸排。
(二)建立台账。根据摸排情况如实填写《四川省户外运动企业、协会和俱乐部信息统计表》(附件),建立户外运动相关台账。
(三)强化管理。在摸排过程中要引导企业、协会和俱乐部,组织赛事活动时通过对参与人员综合测评、配备必要装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带队、购买意外保险、完善应急救援等措施确保赛事活动安全开展。
(三)纾难解困。要倾听户外运动企业、协会和俱乐部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精准对接发展所需、企业所盼、行业所向,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市(州)部门要承担起本次摸排工作的主体责任,通过会同工商、民政等部门,全面摸清辖区内企业、协会和俱乐部底数和活动组织情况,积极推进摸底工作,做到“应统尽统”。
(二)按时报送资料。市(州)体育部门需填报统计表并加盖公章,于6月30日前报送至省体育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加强督促落实。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地方将进行通报表扬,对未做到“应统尽统”、推动工作不力的地方将通过约谈、发提示函、通报等方式加强督促落实。
四川省体育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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