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秩序册】2023中国酒都论驾-首届摩托车绕弯王挑战公开赛秩序册
2023中国酒都论驾首届摩托车绕弯王挑战公开赛秩序册
目 录
一、赛事执行机构名单、组委会成员及领导组
二、比赛时间及日程
三、通则
四、竞赛细则
五、成绩评定与奖励
六、处罚
七、未尽事宜
一、赛事执行机构名单、组委会成员
赛事执行机构名单(排位不分前后)
赛事名称:2023中国酒都论驾•全民健身摩托车绕弯王挑战公开赛
主办单位: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
宜宾前景文化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宜宾贝纳利阳光总店
宜宾钜鑫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宜宾极速豪爵高金标志精品店
宜宾鹏宇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五羊—本田Honda Wing宜宾旗舰店
宜宾520酷跑机车
米其林轮胎宜宾驰加店
宜宾凯成摩托车工作室
协办单位:四川帅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火星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川永星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宜宾笑扯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宜宾兰特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澎湃力汽摩ECU升级中心
指定饮品:“诺堡天然含硒水”宜宾诺堡商贸有限公司
赛事拍摄:宜宾宇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赛事执行:宜宾哲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赛事组委会竞赛机构人员设置:
赛事官员名单
赛事仲裁:蒋卓文
赛事观察员:邓健、尹宏涛
赛事主管:周长春
赛事秘书:王富林
裁判长:蒋卓文、刘继
副裁判长:帅波、陈永超
成统主管: 沈仕娟
车检主管:肖凯
新闻主管:刘函松
安全主管:张和全、周益君
救援主管:苏延林
影视主管:石松、文欢
二、比赛时间及日程
比赛规则
第一章 比赛时间及日程
一、比赛日期:2023年12月09日
二、比赛地点:宜宾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广场
三、比赛日程表:
日期 | 时间 | 日程安排 | 地点 |
12月09日 | 8:40-9:30 | 赛员签到/检录/现场论理学习 | 宜宾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广场 |
9:30-9:50 | 开幕致辞 | ||
11:00-12:00 | 各组别海选赛 | ||
12:00-13:00 | 午餐\场地维护 | ||
13:00-17:00 | 各组别海选赛 | ||
12月10日 | 9:30-11:50 | 各组别海选赛 | |
12:00-13:00 | 午餐\场地维护 | ||
13:30-16:30 | 各组别半决赛、决赛 | ||
17:00 | 颁奖仪式 | ||
17:30 | 赛事结束 |
三、通则
比赛通则
1 总条件
本规则适用于由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审核指导的场地低速技巧摩托车比赛。报名比赛当日五个组别报名车辆各达到15台时按原计划执行原计划。报名比赛当日五个组别报名车辆各少于15台时将取消原计划执行,临时改为B计划执行,获奖评定同时执行B计划发放奖励。补充规则由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审定公布。
2 赛事特征
2.1 比赛定义
2.1.1 在单车道、环形封闭的赛道上进行的摩托车比赛。
2.1.2 比赛采取单人驾驶赛车发车的比赛形式。
2.1.3 比赛设海选赛、半决赛、小组决赛阶段、总决赛。
海选赛以比赛用时计算排位;决赛阶段以比赛用时计算优胜。
2.2 比赛设置及参赛海选
2.2.1 比赛设置5个组别
2.2.2 不接受有先天性身体缺陷的人报名。
2.2.3 不接受有身体不适合体育竞技的人报名。
2.3 报名
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60周岁能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执照D级E级的公民,无重大交通事故,有驾驶道德和体育竞技精神的公民均可报名。
2.3.2 自带比赛车辆均为合法上牌市售车辆,需要带上行驶证。
2.3.3 未满 18 岁的参赛者,必须经过汽摩组织培训合格出具培训执照,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担保,经汽摩组织审核方可参加本次比赛。
2.3.4 出生日期的判定依据: 中国籍参赛选手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台湾籍参赛选手以台胞证为准;香港籍参赛选手以回乡证为准;外国籍参赛选手以护照为准;其他证件均视为无效。
2.3.5 参赛者国籍不限。参赛选手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或社区(村)、街道等提供的居住证明,证明出具日期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方为有效;
2.3.6 所有现役的专业摩托车参赛者不可以参与。如有发现以上车 手的违规报名,将取消其在比赛中的所有成绩及奖励。
2.3.7 参赛者在比赛前需要检查运动认证的全盔、防护手套、护手、护膝,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3.8 所有参赛者须自我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任何 有安全隐患的摩托车不得参加比赛。
2.3.9 所有参赛者必须遵守竞赛规则服从裁判判罚,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安全。
2.3.10 不接受有先天性身体缺陷的人报名,不接受有身体不适合体育竞技的人报名。
2.3.11 报名费:免费报名一个组别。
2.3.12 每个车手可以报名一个跨骑组和一个踏板组,注意需要D级驾驶证,可租借比赛车辆(服务费100元),比赛中发生车损由租借者承担一切费用。
2.3.13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宜宾市汽摩联官网报名(www.ybqml.cn或www.ybqml.org.cn)
微信报名小程序扫一扫:
赛事微信群:
网点报名:
宜宾贝纳利光阳总店(13688289128罗先生)
宜宾钜鑫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19394559536廖先生)
宜宾极速豪爵高金标志精品店(13890966500江先生)
宜宾鹏宇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18283143316刘先生)
五羊—本田Honda Wing宜宾旗舰店(13684055368周先生)
宜宾520酷跑机车(13990929895陈先生)
凯成摩托车工作室(18990907580肖先生)
三江汇机车俱乐部(15908292728苏先生)
2.4 广告
2.4.1 本次比赛必须粘贴赛事组委会统一标识,其它广告必须经过赛事组委会同意。具体情况请予赛事组委会联系(商务联系:18608316668、13989201321)
2.4.2 参赛者不得覆盖其它任何形式的广告标识。
2.4.3 组委会有权拒绝参赛者自带任意形式的广告标识。
2.5 比赛车辆
2.5.1 参赛者自行准备符合参赛组别的车辆报名。
2.5.2 比赛车辆可以轻度改装但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如:刷ECU、排气改装、轮胎不同品牌更换、扩缸发动机等情况的改装。以上情况必须报备,对于不报备取消成绩和拒绝参赛。对于无行驶证的车辆如:黑车、水车、专业参赛车辆禁止参赛。
2.5.3 在比赛中组委会对于比赛车辆状态有质疑必须停止比赛,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车辆。
2.5.4 参赛者有义务保护比赛设施,人为毁坏比赛设施的选手将被取消比赛海选并赔偿造成的车辆一切损失和连带责任。(载入汽摩联黑名单)
2.6 比赛号码
组织者提供一套比赛号码牌,由参赛者自行保管,并及时在检录区粘贴在指定的比赛赛车的指定位置。
如发现参赛者与其驾驶赛车的号码牌不符时,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
2.7安全义务
2.7.1 参加比赛的车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7.2 参赛者必须自备符合摩托车比赛相关规定的头盔和防护装备参赛,不佩戴头盔和防护装备的不得参加比赛,头盔和防护装备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比赛。
2.7.3 比赛进行中必须按照工作人员和裁判员规定令行禁止。
2.8 宜宾市汽车摩托动联合会可以根据比赛情况发布补充规则等。
二、竞赛细则
3 比赛方法
3.1 海选赛
3.1.1 按比赛组依次进行比赛,每名赛员有二次比赛资格(或由补充规则规定),以其中快的一次比赛成绩进行排序。
3.1.2 海选赛的发车顺序原则上按照行政检验顺序排列。
3.1.3 第二轮海选赛发车按照第一轮发车顺序倒序排列。
3.1.4 赛事组委会根据情况有权调整该顺序。
3.1.5 关于海选赛复活资格,车手在比赛中自认为有技术失误,可向组委会申请同意后可再次报名参赛一次海选赛,同时将缴纳服务费200元。
3.2 半决赛
获得半决赛资格的车手以抽签方式进行比赛,比赛胜者进入决赛圈。
3.3 决赛
半决赛获胜的车手通过决赛产生冠亚季军。
3.4检录
3.4.1 组织者将设公告栏,公布比赛时间、发车顺序、成绩和通知等。
3.4.2 参赛车手须按组织者公布的时间和顺序进行检录。
3.4.3 按时检录是赛员的责任。
3.4.4 车手应在每次比赛开始前10分钟进行检录,迟到将视为弃权。
3.4.5 车手及赛车必须在发车前5分钟做好发车准备,迟到将视为弃权。
3.5 发车
3.5.1 每次比赛,参赛车手在进行检录后,应按照裁判的指挥到达发车区等候。
3.5.2 比赛发车前进行安全检查,参赛车手必须带好头盔并系好安全带,违者取消比赛海选。
3.7.3 比赛发车按旗语发车。
3.7.4 旗语发车:车手在裁判引导下将赛车停在发车线,安全检查后,发车裁判平举一面绿旗,赛车进入发车状态。当发车裁判向上举起绿旗时,赛车发车、开始比赛并计时。
3.7.5 抢发车将被罚时,抢发1秒罚时5秒(不足1秒按1秒计算),抢发超过1秒不足2秒罚时10秒,以此类推。
3.7.6 发车信号给出120秒钟后,无车辆机械故障未能发车者,取消其该场比赛海选。
3.7.7 在比赛过程中赛车撞倒桩桶或碰撞桩桶移位,每个桩桶一个罚时5秒计时,以此类推。
3.7.8 在比赛过程中赛车冲出赛道或者摔车情况直接取消本轮成绩,严禁赛道烧胎、翘头等危险动作,取消比赛资格。
3.7.9 在比赛过程中不服从旗语指挥罚10秒,不服从裁判判罚顶撞裁判等行为可直接取消比赛成绩。
3.8 旗语
3.8.1 比赛中裁判有可能出示部分摩托车比赛的通用旗语,旗语表示的功能如下:
黄旗:表示比赛前方发生事故或者出现危险情况,需立刻减速慢行。对无视黄旗的行为,将由仲裁作出处罚。
绿旗:发车旗。
红旗:表示终止比赛。一般在停止比赛情况下出示,需立刻减速慢行驶出赛道。
黑白方格旗:赛车到达终点使用。赛员在裁判出示黑白方格旗并驶过终点线后,应立即减速并低速驶出赛道。
3.8.2 标记牌:在设有标志牌的地方,必须按标志牌的指示行驶。
3.8.3 减速障碍:故意冲撞减速障碍者,将受到仲裁委员会的处罚。
3.8.4 不按照比赛道路行驶者,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3.9 计时与关门时间
3.9.1 计时:激光计时设备,时间记录精确到0.01秒。如设备故障将使用手动计时设备进行计算。
3.9.2 关门时间:参赛车手每次比赛的最大允许时间为5分钟。自发车计时开始,无机械故障5分钟内不能通过终点的车手(车辆)为退出比赛。
4.0 比赛组别分类
4.0.1 设置车型:跨骑、踏板
4.0.2 排量分类:小排量、中排量、大排量
4.0.3 按70CC-200CC为小排量组,210CC-550CC以内为中排量组,550CC以上为大排量组。
4.0.4 组别代号注释:
A1组别-单一品牌250CC跨骑组(宜宾极速豪爵高金标志精品店提供铃木GSX250)
A2组别-单一品牌125CC踏板组(宜宾钜鑫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鸿125、五羊—本田Honda Wing宜宾旗舰店提供本田裂行125)
A3组别-150CC&250CC踏板组(宜宾贝纳利阳光总店150CC和250CC踏板)
B1组别-无限自由挑战混合组(自带赛车不论跨骑踏板不论排量大小)
B2组别-无限自由挑战踏板组(自带赛车全是踏板哈不论排量)
三、成绩评定与奖励
4 成绩评定:
4.1海选赛采用计时评定成绩,以最好一次成绩排序。
4.2 半决赛和决赛采用计时评定成绩,以计时成绩排序选拔。
4.3没有进入决赛阶段的名次为海选赛排名,决赛阶段负者按照所参加的所有轮次比赛中取得的最快成绩在同轮负者之间排序,获得相应名次。
4.4 A计划奖励:
4.4.1 比赛获得前6名的车手,各获奖牌、荣誉证书、奖品。(根据实际情况赞助商奖品)
以下是各组别奖励分配
分配如下:
A1/A2/A3/B1/B2组别奖牌、荣誉证书、奖品分配 | |
第一名 | 奖品+奖牌+荣誉证书 |
第二名 | 奖品+奖牌+荣誉证书 |
第三名 | 奖品+奖牌+荣誉证书 |
第四名 | 随手礼品、荣誉证书 |
第五名 | 随手礼品、荣誉证书 |
第六名 | 随手礼品、荣誉证书 |
4.4.2 总决赛冠军、亚军、季军奖励分配奖杯、荣誉证书、奖品。(根据实际情况赞助商奖品)以下是奖励分配表。
总决赛奖牌、荣誉证书、奖品分配 | |
冠军 | 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
亚军 | 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
季军 | 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
4.5 B计划奖励篇(当赛事报名比赛当日五个组别报名车辆各少于15台时将取消原计划执行,临时改为B计划执行,获奖评定同时执行B计划发放奖励。)
4.5.1 比赛获得前6名的车手,各获奖牌、荣誉证书、奖品。(根据实际情况赞助商奖品)
以下是各组别奖励分配
分配如下:
奖牌、荣誉证书、奖品分配 | |
第一名 | 奖品+奖牌+荣誉证书 |
第二名 | 奖品+奖牌+荣誉证书 |
第三名 | 奖品+奖牌+荣誉证书 |
第四名 | 随手礼品、荣誉证书 |
第五名 | 随手礼品、荣誉证书 |
第六名 | 随手礼品、荣誉证书 |
4.5.2 总决赛冠军、亚军、季军奖励分配奖杯、荣誉证书、奖品。(根据实际情况赞助商奖品)以下是奖励分配表。
总决赛奖牌、荣誉证书、奖品分配 | |
冠军 | 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
亚军 | 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
季军 | 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
四、处罚
5.1 投诉与上诉
本规则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依照《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比赛处罚及投诉、上诉条例》执行。
5.2 只有报名人有权投诉。
5.3 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赛事主管,有赛事主管递交仲裁委员会。
5.4 递交投诉书的时间限制:被投诉的事件发生后30分钟、成绩公布后的30分钟内。
5.5 对裁判员判决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申诉费 500 元,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维持原判将没收申诉费,裁判团的判决为最后终审判决,不得再行申诉。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有与裁判或工作人员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根据情节进行通报批评、禁赛等处罚。
5.6 赛事仲裁委员会对上诉所作出的判定为最终裁决。
5.7 赛事仲裁委员会不接受没有有效证据情况下针对计时裁判的投诉。
5.8 处罚表
处罚内容 | 除名(黑名单) | 取消成绩 | 仲裁裁决 |
赛员训话会迟到 | * | ||
未经允许不参加赛员训话会 | * | ||
未参加行政检验 | * | ||
未检录和检录迟到 | * | ||
不按比赛规定线路行驶 | * | ||
不服从裁判指挥 | * | ||
比赛中碰撞减速障碍 | * | ||
进出停车场、维修区不减速慢行 | * | ||
比赛冲过终点后不减速慢行 | * | ||
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 * | ||
违反体育道德及不正当行为 | * | ||
获奖车手无故不出席颁奖仪式 | * |
注:补充规则可能对上述表格内容作出名次的处罚规定。本规则的由宜宾市摩托车摩托运动联合会裁判委员会制定执行。
5.9 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调整赛程,并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5.1.0 本次比赛严禁有推人或阻挡他人等不文明行为发生,一经发 现取消比赛资格。
5.1.1 参赛者参赛前必须在起点处签到, 签到处将在比赛前 15 分钟 停止,未签到的参赛者不予参赛。
5.1.2 参赛选手在比赛时必须将号码标识及计时芯片按比赛的要求 正确佩戴和悬挂在自行车上。
5.1.3 比赛开始前 30 分钟开始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 5 分钟停止 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所完成比赛的 成绩亦无效。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5.1.4 颁奖仪式的开始时间为申诉时间结束,获奖的参赛者必须出席赛后的颁奖典礼及按照颁奖仪式领奖,否则取消奖金及奖品。
5.1.5 参赛队员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姓名、身份证号等资料,赛事组委会统一为参赛者办理赛事当天的人身意外保险。
5.1.6 现场不设固定补给区,所有补给需比赛选手自理;选手补给时,必须给其他选手让道,切勿影响其他选手正常比赛,请注意安全。
5.1.7 现场将提供固定医疗点。
五、联系方式
赛事秘书:15283577711
赛事投诉:18608316668
宜宾汽摩联官网:www.ybqml.cn或www.ybqml.org.cn
六、注意事项
1、责任声明:摩托车运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比赛时属于低温天气请做好防寒保暖,参加者需正确自我评估是否参赛。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赛事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方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请参赛者提前购买意外保险,如有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按保险额度赔偿。
2、免责声明:本活动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或未成年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参加,凡报名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组织方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到人身损害,组织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比赛当日现场不提供私人物品寄存,请各参赛者小心看管私人财 物,如有遗失,大会概不负责。
4、请随身携带个人有效证件,以备不时之需。
5、组委会有权将此项活动之录影、相片及成绩公开播放、展出、登陆于网站与刊物上。参与活动者即等同于同意本会使用其肖像权与成绩于相关之宣传与播放活动。
七、赛事分工、议程安排、风险预案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参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竞赛规程进行) ,最终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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