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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宜宾市汽车拉力越野类运动办赛指南

时间:2022-11-27     作者:宜宾市汽摩联秘【原创】   阅读

宜宾市汽车摩托车运动赛事

汽车拉力、越野类运动办赛指南

2022修订版)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1号、《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体规字〔2018〕8号)、《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19〕20号)重要文件精神。现就宜宾市内摩托车赛事办赛条件和流程,发布指南如下:

本指南适用于在宜宾市内举办的各级别、各种类汽车拉力、越野类比赛(包含小项包括:汽车拉力赛、汽车越野拉力赛、汽车越野、全地形车越野拉力赛等赛事)。市内外前来举办汽车拉力、越野类赛的各级各类汽车运动管理机构、汽车运动俱乐部、汽车比赛组织者、汽车比赛推广者汽车厂商等在举办此类比赛时,须在遵守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相关竞赛通则和本指南及所有附件的原则下制定比赛规则,举办和运行比赛。

 

二、举办赛事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一)宜宾市内申办汽车摩托车赛事的主体,宜宾市辖区内举办的汽车赛事,办赛推广单位必须先申请成为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团体会员单位。申请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团体会员单位材料如下:

1.申请成为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团体会员的申请函;

2.公司介绍(包括公司组织结构和本行业获得过的成绩简介);

3.公司法人和主要联系人简介;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入会申请表(制式)

    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在审查以上资料合格并判断办赛机构的专业度后,向办赛单位出具批复函,同意办赛单位成为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团体会员;

(二)在宜宾市内申办全国性赛事的办赛推广单位,必须是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单位会员在宜宾市内申办全省性赛事的办赛推广单位,必须是四川省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单位会员;

(三)提供符合比赛要求的场地及附属设施。

(四)为参赛者提供食宿及交通帮助。

(五)提供安全保卫、消防和医疗救护等保障工作,组织比赛相关人员和相关器材,确保比赛顺利进行。以上工作在进行是,必须具备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在申报文件中上报给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包括:安保方案、防疫方案、公共事件和安全应急预案等。其中,群体性事件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备,并按照当地公安部门制定安保方案并进行安保工作;防疫方案应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制定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安全应急预案应按照当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制定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六)赛事报备或报批的相关要求:

 

赛事由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上报,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以专业汽摩运动技术能力进行安全把关和备案审批,以上只代表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就汽摩运动专业技术层面同意举行赛事;赛事其他的安保、防疫、安全应急等事项还需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和批准。凡由政府单位(包括各级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各级平台公司)参与主办和承办的赛事,赛事还需得到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举办。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令25号,赛事主办方对赛事安全和其他安全应急、防疫和其他公共责任负有直接责任;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对赛事负有监管责任;当地政府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赛事负有行政管理责任。

(七)完成比赛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赛事申报条件

宜宾市内所有汽车拉力正式比赛,须在赛事拟举办日至少30日前向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提交赛事注册申请。

赛事注册材料如下:

(一)赛事申报函

(二)赛事规程;

(三)赛事计划与方案;

(四)赛事注册表;

(五)赛事保障方案和预案(包括安保、防疫、公众责任、应急救援等);以上方案必须报请当地相关公安、卫生防疫和应急管理部门认可和批准;

(六)比赛场地必须通过国际汽联、国际摩联、中汽摩联或宜宾市汽摩联现场勘查并获得举办比赛的许可方可举办赛事,必要时,上述单位会指定具有国家汽车拉力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比赛场地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举行比赛;

(七)如办赛场地为自有场地的,需提交与业主方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或场地产权证明。

(八)如办赛单位非自有比赛场地时,需提交就申报比赛与比赛场地方签署的赛事场地使用协议或场地授权使用证明。同时提交场地方场地产权证明或与业主方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

(九)在根据不同赛事通过宜宾市汽摩联、省汽摩运动协会或中汽摩联指定的汽摩运动专业保险机构购买的汽车比赛保险证明。保险赔付金额不得低于汽摩运动比赛意外医疗保险5万元,汽摩运动比赛意外身故保险50万元;同时,赛事办赛单位还必须购买赛事公众责任险,具体保额按赛事规模和级别确定,原则上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注:如比赛中发生事故,需要赔付,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在事故理赔过程中需盖章,保险公司方能就赛事事故进行赔付。

 

四、批复及注册

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根据申办单位提供的上述材料,判断办赛单位的办赛能力,达到办赛要求后向办赛单位回批复函。同时,发出赛事承办协议书。协议书中规定了办赛的相关责任和由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派驻比赛的专业赛事人员(包括赛事主管、赛事仲裁、专业裁判人员)人数和费用。

后办赛单位与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签署赛事协议,并由办赛单位向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支付以下费用:

(一)比赛注册费用。

(二)协会派驻比赛的专业赛事人员费用。

    完成以上事项后,办赛机构申报的汽车赛事方能注册成功,申报机构享有合法合规办赛资格。凡未经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注册的赛事,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如觉得有安全隐患,将向四川省体育局、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报告,并协同其他相关部门责令其无条件终止比赛。

 

五、竞赛组织与管理

须成立赛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对竞赛组织、安全保障、医疗救护、卫生检疫、交通保障等基本职能进行统筹协调和工作落实。组委会应至少包含综合协调、竞赛、安保、防疫、交通、医疗、宣传、市场、志愿者等部门。

整个比赛过程须在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安全指导下进行,市汽摩联派驻的赛事主管、赛制仲裁和裁判长享有赛事执行管理的最终控制权,当认为比赛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停止比赛进行。赛事裁判员必须由持有国际汽联或国际摩联或国家体育总局和中汽摩联相关汽摩运动裁判员等级证书的专业裁判担任,必须保证人员行政检验、车检、赛事安全运行等岗位全专业化覆盖。(如为国家级比赛,由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官员作为比赛观察员、赛事主管、赛事仲裁等职务时,赛制最终控制权属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官员)

(一)比赛场地

1.比赛场地及附属设施需经汽摩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2.比赛场地使用时间为:从行政检验开始至颁奖仪式结束。

3.比赛期间场地检查:第一次场地检查时间为比赛前一天上午,由仲裁委员会带领相关人员参加。第二次场地检查时间为比赛第一天开始前,由仲裁委员会带领相关人员参加。

(二)参赛资格

1.因汽车拉力、越野类赛事涉及道路驾驶,任何在比赛中驾驶车辆的人(包括工作人员和赛员)都必须持有所在国家民用驾照。赛员必须持有和比赛等级相称的由国际汽联或中汽摩联颁发的汽车拉力、越野类运动执照。

2.汽车拉力、越野类比赛必须由有资格持有民用驾照最低年龄以上年龄的车手方能参与。

3.根据不同赛事车手必须由赛事组委会通过宜宾市汽摩联、省汽摩运动协会或中汽摩联在指定保险机构购买比赛期间有效的摩托车比赛类人身意外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报到行政检验时,向赛事秘书处出示并经赛事组委会查验后方可参赛。

4. 各级别赛事参赛车辆必须在国际汽联或中国汽摩联或四川省汽摩协会或宜宾市汽摩联注册且符合《国际汽联汽车运动总则》或《国内汽车比赛车辆技术规则》的相关安全和技术要求。

5. 车组是由每辆赛车上的两名人员组成,即车手和领航员。除特别规定外,比赛期间每名车组成员都可以驾驶赛车,但是车组成员必须持有当年有效的中国汽摩联或国际汽联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汽车拉力、越野类运动执照。

(三)安全装备

1.参加比赛的车手在训练和比赛时必须穿戴拉力专用头盔、送话器,防火内衣、面罩、手套、赛服、赛车鞋等安全装备。建议使用颈椎保护器(Hans系统)。

2.所有上述参赛安全装备必须是通过当年有效的国际汽联相关技术标准认证的产品。

3.安全装备不符合规定者,禁止参加赛事所涉及的任何训练和比赛。

(四)行政检验

1.行政检验是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参赛车队和参赛车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行政检验,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2.各参赛车队和车手在行政检验时,须出示下列文件:

1)参加队赛的车队出示车队比赛执照;

2)参加比赛的车手出示比赛执照、保险并填写比赛报名表(如之前已经报名则主要核对报名信息)和车手相关文件(免责声明等);

行政检验时车手须将全部安全装备交至赛事秘书处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装备满足比赛要求。

(五)车辆检验

参赛车辆在进行比赛前和赛事过程中,必须由赛事车检裁判进行多次车辆检验;车辆必须同时满足赛事安全要求和比赛各组别相关技术规则要求。必须配备达到国际汽联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的手动灭火器、自动灭火器、防滚架、赛车安全带、专用赛车座椅等安全设备

(六)赛事文件

组委会应在赛前3个月公布竞赛规程和比赛规则。竞赛规程的制定须以国家体育总局汽摩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协会发布的最新版本竞赛规则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制定竞赛文件,主要包括:竞赛规程、实施方案、补充通知、秩序册、参赛指南等。

1.竞赛规程内容应包括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赛事名称、赛事日期、地点、赛事项目设定、参赛办法及参赛资格、比赛办法及比赛规则、录取名次及奖励、报名与报到等;

2.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赛事名称、目的、内容、赛事规模、参加对象、开(闭)幕式方案、经费预决算、赛事流程、后勤保障措施(财务经费保障、场地器材保障、食宿交通保障、防疫和医疗卫生保障等)、安全保障措施、宣传方案、各类应急预案等;

3.补充通知内容应包括赛事名称、日期、地点,报名与报到事宜,费用缴纳,参赛信息确认,交通安排等;

4.秩序册内容应包括比赛通知、比赛规程、组委会及下设机构组成人员名单、裁判员名单、各代表队组成人员名单、日程表、赛程表、报名人数统计表、报到须知、场地平面规划图、组委会相关部门联系方式(会务组、交通、志愿者等)、服务信息(用餐交通、地点、时间),其它(宣传广告、鸣谢等)。

5.参赛指南内容应包括承办方简介、赛事服务团队联系方式、交通路线、入住酒店安排、餐饮安排、车辆安排、场地安排、比赛日程、注意事项等。

 

六、赛事熔断机制

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在赛事从申办至赛事结束的任一阶段,一旦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均会向四川省体育局、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报告,并对赛事进行熔断。

 

七、安保和交通保障

(一)各类赛事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规定来组织安保和交通保障工作。务必做好比赛路段交通管制和行驶路段的安全保障。特别是行驶路段,避免发生社会车辆和赛车之间的安全事故。

(二)组委会须制定详尽周密的赛事安保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方案包括比赛场地和赛区伙食、住宿、交通等各个方面,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在赛场重点区域加强巡逻防控,确保比赛安全有序进行。

(三)根据赛事规模和场地条件,配备与本项赛事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安保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组委会须制作赛事证件,对赛场各区域进行严格管理。

(四)按照公安机关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赛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按照核准的赛事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当人员达到核准数量时,立即限制入场,确保赛事活动现场秩序和安全;对妨碍赛事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组委会须保障本项赛事活动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须落实该项赛事消防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六)组委会须保障本项赛事活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赛事组织机构应在赛前对比赛活动涉及的道路交通进行实地勘察,制定并落实确保赛事交通安全的方案。必要时对涉及赛事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专题培训。如赛区需要交通管制,需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可批准后实施。

)组委会根据赛事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赛场人员分布方案,划定相应规模的人员聚集和疏散的安全区域。如是规定报批的赛事活动,人员疏散方案需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组委会须加强观赛环境管理,维护赛场秩序,防止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防止不文明不健康、有侮辱性或谩骂性、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反社会倾向等方面的言论、旗帜和标语出现,严禁携带危险品出入赛场。

)赛事活动过程中如若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组委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八、市场开发

(一)各类赛事广告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执行。组委会应自觉接受当地市场监管、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如有必要应组织市场营销、投资、企业策划方面专家,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制定本项赛事活动的“市场开发计划”,在组委会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实施市场开发,充分利用赛事资源吸引合作伙伴和赞助商,做好赛事活动营销。

)组委会通过赛事获得的社会捐赠,包括资金、物品、礼品等必须严格管理,对给予捐赠的集体或个人相应的荣誉回报。

 

九、其他条款

由办赛单位将比赛成绩册、相关赛事图片和相关赛事报道整理后交由市汽摩联备案。

以上办法从颁布之日起生效,请宜宾市内各汽车摩托车办赛机构及汽车摩托车比赛场地予以执行。

 

十、其它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一、本指南根据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和四川省体育局关于赛事活动管理相关规定定期进行修正和补充。

 

十二、本指南解释权为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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