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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2022修订版)

时间:2022-12-16     作者:宜宾市汽摩联秘【原创】   阅读

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2022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建设(简称:汽摩联),更好地在辖区开展汽车和摩托车运动,依据民政《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章程》,汽摩联的会员成员包括团体类和个人类两种类型。

第二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会员制,广泛地发展会员,维护会员权益,建立汽摩联的组织网络,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结辖区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专业技术人员、汽车和摩托车运动行业、汽摩产业行业、其它行业、从业者、爱好者、车友等,引导大家正确认识汽摩运动,树立正确的汽摩运动规范,打造汽摩运动产业,积极开展规范、安全、合法的汽车和摩托车运动,努力提高汽车和摩托车运动项目的技术水平,促进各类汽车和摩托车比赛和活动的开展与普及。

第二章 会员入会

  第三条 下列类型团体类、个人类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一)区(县)级的汽车和摩托车运动协会;

(二)具有合法手续的汽摩行业、民间汽摩俱乐部等组织;

(三)汽车、摩托车行业、汽摩运动相关产业关联的医疗、器材、设备、机油、改装、运动饮品、运动食品、服装生产厂家及具有相关资质的国外厂家的国内代理、销售机构等;

(四)其他各种行业热心支持、愿意资助汽车和摩托车运动发展的组织单位;

(五)汽摩专业管理人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

(六)传播正能量的汽摩运动爱好者、车迷、车友等。

团体和个人会员定义:

(一)团体会员由区县级协会、汽摩行业单位、汽摩运动单位、汽摩俱乐部车友会和相关支持汽摩运动发展的单位等。

(二)个人会员由具备汽摩专业的人员加入。如:专业管理人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传播正能量的汽摩运动爱好者、车迷、车友等。

第四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必须遵守本会章程;

(四)必须严格遵守本会的相关规定,服从安排和管理;

(五)必须遵守本会有关规定并履行会员义务;

(六)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八)具备主人公精神、团结友爱、敢于担当、乐于奉献、三观正,有较高的道德风尚;

(九)在业务及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专业性、号召力和组织能力。

第五条 会员入会履行下述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会员登记表,交社会事务部会员办;

  (二)经初审资料通过后,交本会秘书处经过讨论会议通过;

  (三)以本会决议的形式确认和公布,缴纳会费后并向会员颁发证书;

  (四)团体会员入会须提交如下文件:

  1、入会申请书,加盖组织机构公章,汽摩联秘书处意见及公章;

  2、组织机构章程;(仅区县协会需要提供)

  3、组织机构在民政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通讯方式(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移动电话、微信号);

  5、组织机构框架关系,含部门设置、下属机构及相应负责人等;(仅区县协会需要提供)

  6、主要领导成员简历、照片;(仅区县协会需要提供)

  7、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近年开展汽摩运动相关情况介绍或申请单位简介。(仅区县协会需要提供)

(五)汽摩联个人会员入会须提交如下文件:

1、入会申请书,加盖个人印章或者指印;

2、通讯方式(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移动电话、微信号);

3、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年个人对参与汽摩运动相关情况介绍或简介。(仅运动员、爱好者提供。)

  (六)联系方式:

  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秘书处社会事务部会员办

电话:17341511078

监督:13989201321

      18608316668

第三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会员代表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参加或接受本会委托承办国内外汽摩赛事的权利;

  (五)参加本会援助和发展计划的权利;

  (六)本会规定的其他权利;

  (七)普通会员退会自由,但担任领导职务的会员需要按规定向组织提交申请,移交相关工作和证件等完成后,组织同意后方可退会。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荣誉;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举报不良事件,提供有关证据资料;(如提供的证据是伪造等情况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竞赛和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七)遵守汽摩竞赛规则,遵守公平竞赛原则和体育道德;

  (八)作为本会会员期间,保持自身的合法存续性,及时上报会员自身的任何重大变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章程/注册信息修改,组织形式变更、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变动等信息);

(九)加强会员间的沟通交流,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其他会员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 会 费

  第八条 会员应于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按时交纳下年度的会费;新申请入会的会员在提出申请的同时交纳当年度会费,如不能批准将如数退还。

第九条 会费和捐赠标准将根据汽摩联发展情况进行浮动,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一)以下是会费标准:(以下是会费执行最低标准,可根据各团体和个人经济实力实际情况上不封顶。)

1、团体会员单位:1200元/年起;

2、个人会员:摩托类300元/年起,汽车类600元/年起;

会员福利:

1、团体会员:团体会员证、授牌团体会员单位、官网平台宣传。对于符合秘书处要求,将安排的职务、承担汽摩联安排工作,接受组织发放的工作纪念品、补贴等;

2、个人会员:会员证,不同会员享受吃喝玩乐和汽摩联全市服务合作单位、服务工作站的折扣、门票、福利、赠送、赛事、培训优惠服务等。

3、享受汽摩联车迷俱乐部会员特权,在吃喝玩乐和汽摩联全市服务合作单位、服务工作站的折扣、福利、赠品、赛事、培训优惠服务等。

捐赠、资助我会的特殊型会员单位

1、战略伙伴会员单位:8000元/年起;

2、合作伙伴会员单位:6000元/年起;

会员福利:

1、战略伙伴授权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战略伙伴会员证、授牌战略伙伴会员单位、承办权、执行权、培训权、招募赞助商权、官网和今日头条平台专栏宣传、植入赛事活动宣传。对于符合秘书处要求,将安排的职务、承担汽摩联安排工作,接受组织发放的工作纪念品、补贴等;

2、合作伙伴授权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合作伙伴会员证、授牌合作伙伴会员单位、培训权、招募赞助商权,官网平台专栏宣传、植入赛事活动宣传。对于符合秘书处要求,将安排的职务、承担汽摩联安排工作,接受组织发放的工作纪念品、补贴等;

(二)以下是对我会捐赠、资助我会的单位,我会将授予特邀荣誉单位等级分类:

1、授予荣誉主席单位:10万元起;

2、授予荣誉副主席单位:5万元起;

3、授予荣誉秘书长单位:4万元起;

4、授予荣誉副秘书长单位:3万元起;

5、授予荣誉委员长单位:2万元起;

6、授予荣誉副委员长单位:1万元起;

捐赠、资助单位特享的回报:

1、荣誉主席:聘书、专享会员证、证书、授牌荣誉主席单位、官网平台首页专栏宣传、赛事现场广告牌、植入赛事活动宣传、围绕企业特别策划主题活动、企业团建《防御性安全驾驶培训》、赛事门票、年会表彰授牌、另还可享有战略合作单位的福利;

2、荣誉副主席:聘书、专享会员证、证书、授牌荣誉副主席单位、官网平台专栏宣传、赛事现场广告牌、植入赛事活动宣传、企业团建《防御性安全驾驶培训》、赛事门票、年会表彰授牌、另还可享有战略合作单位的福利;

3、荣誉秘书长:聘书、专享会员证、证书、授牌荣誉秘书长单位、官网平台专栏宣传、赛事现场广告牌、植入赛事活动宣传、围绕企业特别策划主题活动、企业团建《防御性安全驾驶培训》、赛事门票、年会表彰授牌、另还可享有战略合作单位的福利;

4、荣誉副秘书长:聘书、专享会员证、证书、授牌荣誉副秘书长单位、官网平台专栏宣传、赛事现场广告牌、植入赛事活动宣传、企业团建《防御性安全驾驶培训》、赛事门票、年会表彰授牌、另还可享有合作伙伴的福利;

5、荣誉专委会委员长:聘书、专享会员证、证书、授牌荣誉委员长单位、官网平台专栏宣传、赛事现场广告牌、植入赛事活动宣传、赛事门票、年会表彰授牌、另还可享有合作伙伴的福利;

6、荣誉专委会副委员长:聘书、专享会员证、证书、授牌荣誉副委员长单位、官网平台专栏宣传、赛事现场广告牌、赛事门票、年会表彰授牌、另还可享有合作伙伴的福利;

  第十条 会员须将会费汇至如下账户或者汽摩联社会事务部会员办缴纳费用;

  第十一条 会费的使用范围:

  (一)汽摩联日常运行、事业性经费开支等;

  (二)每年度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单位参加会议的补贴;

  (三)参加调研、比赛、培训和考察等活动的补贴;

  (四)支持优秀青少年车手参与各类汽车和摩托车比赛、培训等活动的补贴;

(五)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五章 会员资格的暂时停止、取消

  第十二条 会员资格的暂时停止:

  (一)团体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汽摩联批准,其会员资格暂时停止:

l、有违法乱纪行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3、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4、不按时交纳会费、抵制交纳会费、鼓动其它会员不交纳会费等情况;

5、违反汽摩联章程等行为;

6、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7、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活动规定,给汽摩联信誉或经济造成影响或损失;

8、恶意传播有损汽摩联形象之言论。

9、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

10、在一定时期内未参加组织开展任何比赛和活动;

11、长时间不参加汽摩联组织的活动;

12、会员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开展活动,申请暂时停止会员资格的,在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可以暂停。

  (一)会员资格暂时停止期间,其权利也同时停止。

  (二)暂停会员资格的团体会员,对以上情况予以更正,并向汽摩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会员资格可予以恢复。

  第十三条 会员资格的取消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会员资格将被取消:

  l、严重违反汽摩联章程及有关规定;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乱纪行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3、暂停会员资格超过3个月而没有申请恢复的;

4、破坏汽摩联团结,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终身取消会员资格)

5、三观不正,发出不当言论并抹黑、污蔑、造谣等恶意行为;(终身取消会员资格)

6、参加非法组织、非法赛事、非法飙车、非法集会等行为。(进入黑名单)

(二)会员资格被取消后,其享有的汽摩联的会员权利也同时取消。

第六章 会员退会和重新入会

  第十四条 退会

  (一)汽摩联会员有退会的权利和自由;

  (二)会员退会自愿,退会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汽摩联,退会方可成立;

  (三)半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四)会员退会后其享有的汽摩联会员的权利同时丧失。

  第十五条 重新入会

  (一)会员在退会或被取消资格后重新要求成为汽摩联会员,即为重新入会;

  (二)退会后的重新入会必须在退会六个月后方能提出申请;

  (三)被取消会员资格的重新入会:

  l、凡违反汽摩联章程和有关规定,被取消会员资格者,二年后方能重新申请入会;

2、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取消会员资格者,在国家给予的处罚结束五年后,方能重新申请入会;

3、设立终身取消会员资格和入会资格。

(四)重新入会须提交汽摩联会员正常入会所需材料。

第七章 会员年检

  第十六条 会员每年度必须按时在汽摩联社会服务部进行年检,年检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2月28日,年检时须向汽摩联提交以下材料并交纳会费:

  (一)当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仅团体会员)

  (二)填写年检表;

  (三)如组织机构发生变更,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等,请将相应材料一并提交;(仅团体会员)

  (四)会费。

第十七条 年检合格的团体会员,汽摩联予以公布,继续享有汽摩联团体会员的权利,履行其义务。年检不合格的会员,视为会员资格暂停,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暂时丧失,直至恢复会员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于2022年12月经宜宾市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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