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体育工作通知(国家、省、市) >> 四川省体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户外运动企业、协会和俱乐部 摸排工作的通知
详细内容

四川省体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户外运动企业、协会和俱乐部 摸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07     作者:宜宾市汽摩联办【转载】   阅读

川 省 体 育

           川体产〔2021〕13号

 

四川省体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户外运动企业、协会和俱乐部

摸排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部门:

为进一步摸清我省户外运动发展情况、掌握组织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的市场主体具体诉求,促进户外赛事活动规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户外运动企业、协会和俱乐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辖区范围内负责组织、策划、实施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登山、航空、山地马拉松、轮滑、越野跑、帆板、激流、山地自行车、皮划艇、汽摩、海钓、冰雪)的企业、协会和俱乐部。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实情。通过访集体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摸清本地区从事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组织的企业、协会和俱乐部的服务项目活动组织频次从业人员资质等相关情况。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由实际经营活动所在地负责摸排。

(二)建立台账。根据摸排情况如实填写《四川省户外运动企业、协会和俱乐部信息统计表》(附件),建立户外运动相关台账。

(三)强化管理。在摸排过程中要引导企业、协会和俱乐部,组织赛事活动时通过对参与人员综合测评、配备必要装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带队、购买意外保险、完善应急救援等措施确保赛事活动安全开展。

(三)纾难解困。要倾听户外运动企业、协会和俱乐部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精准对接发展所需、企业所盼、行业所向,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市(州)部门要承担起本次摸排工作的主体责任,通过会同工商、民政等部门,全面摸清辖区内企业、协会和俱乐部底数和活动组织情况,积极推进摸底工作,做到“应统尽统”

(二)按时报送资料市(州)体育部门需填报统计表加盖公章630日前报送至省体育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加强督促落实。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地方将进行通报表扬,对未做到“应统尽统”、推动工作不力的地方将通过约谈、发提示函、通报等方式加强督促落实。


 

 

                              四川省体育局

                            2021618


技术支持: CLOUD | 管理登录
seo seo